對縣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第64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經研中心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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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公安局(答複)

 

嶽縣公字〔2019〕第10號(B類)            同意公開

 

對縣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第64號提案的

答    複

 

袁錚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加強對外賣從業人員交通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就交警日常工作發現,外賣從業人員服裝有行業特色,均佩戴了頭盔,騎行工具以電動摩托車為主,因為要趕時間,外賣從業人員經常有違法掉頭、逆行、闖紅燈、隨意變更車道、亂穿亂插駕車打電話等交通違法行為,主觀隨意性大,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有著較大的社會危害性。據調查了解,外賣從業人員駕駛的電動摩托車大部分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如果進行技術鑒定的話應該屬於機動車,如果屬於機動車的話駕駛員必須要有駕駛證,電動摩托車必須上牌並購買保險。但電動車與機動車之爭,不能憑交警部門判斷、而應由具備鑒定資格的評判機構下結論。電動車生產廠家為打開銷路迎合消費者需求隨意變更電動車參數,當地政府出於地方保護主義,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任此類電動車進入千家萬戶,這與監管體製不順,頂層設計不科學有關,交警不可能每台電動車送檢,也不可能對每台電動車進行甄別,隻有發生交通事故後,出於事故責任認定的需要才送檢,而且檢測費昂貴,時間較長。

我局於6月份派專人到美團外賣企業調查走訪了解情況,並組織外賣從業人員幾百人集中召開交通安全教育培訓會,從工傷認定、交通法律法規、交通違法的危害,並結合兩起外賣人員駕車致殘的典型案例認真剖析講解,督促外賣人員辦齊有關法律手續,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嚴厲嚴查外賣人員交通違法行為,建議外賣企業推行“騎手計分管理”、“星級騎手評選”的活動,對交通違法突出的外賣企業給予下發整改通知書、通報批評、停業整頓等相關處罰,並會同縣市場局將交通安全遵紀守法情況納入資質審核的重要內容。

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公安局

2019年7月10日

 

 

承辦負責人:趙兵榮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王海波  0730-766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