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第22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經研中心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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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編辦字〔2020〕2號C類  同意公開

 

 

對縣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第22號提案的

答  複

 

易映輝、曾慶美、王衛斌、黃瓊、張斌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於整合縣域部門國有施工企業,優化強化國有企業實力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是關於我縣部門所辦施工企業全麵清理,清產核資,盤清家底的問題。縣屬國有企業、部門所屬國有企業都未納入機構編製管理,未使用機構編製,不是縣委編辦管理範疇。對企業清理、清產核資、盤清家底也不是縣委編辦的職責。此類問題,應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

二是關於將縣事業公司、巴陵水利水電建築公司、嶽陽榮興建設公司從原主管部門剝離、合並組建大集團公司,交縣國資辦管理的問題。企業未納入機構編製管理,企業歸口管理隸屬關係的調整也未納入機構編製管理。

建議將此提案交由以上企業的主管部門拿出意見,提交縣委常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

感謝你們對機構編製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中共嶽陽縣委編辦

2020年7月16日

 

 

承辦負責人:       彭擁軍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 葉昌德 7627212  1387405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