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教體字〔2020〕17號 B類 同意公開
對縣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第29號提案的
答 複
方小平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加強農村校外培訓機構監管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隨著社會的文明進步和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為滿足廣大家長和學生對教育多樣化、個性化的需求,我縣校外培訓機構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出來。這些校外培訓機構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拓寬了學生受教育的途徑,但也存在若幹亂象,亟待規範,為加強對全縣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規範辦學行為、杜絕安全隱患,保障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关键词2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規範審批流程,嚴把機構準入
目前,全縣範圍內在嶽陽縣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掛靠在嶽陽縣教體局職成股,以下簡稱“社管辦”)注冊審批或備案登記的校外培訓機構有92所。為貫徹《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國務院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等文件精神,社管辦製訂並完善了“嶽陽縣民辦學校設立審批工作流程”,嚴格按照嶽陽市民辦學校審批條件和標準,規範審批程序。為加快推進民辦學校分類管理,2019年下半年,縣教體局組織相關職能股室,對達到嶽陽市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且已在工商部門辦理了預核名單的65所培訓機構進行了現場檢查。根據檢查結果,在報請局辦公會討論通過後分兩批次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了換發證名單,並為其辦理了相關手續。
二、開展集中整治,形成工作機製
從2018年2月四部委聯合發文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以來,我縣持續推進這項工作:縣政府辦公室出台了《關於印發<嶽陽縣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嶽縣政辦函〔2018〕76號);縣教體局先後三次組織對全縣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專項檢查,每次檢查都有方案、有整治重點、有通報講評。通過這些行動,形成了教體局職能股室與鄉鎮中心學校聯動、民辦教育協會配合的工作機製。
三、加強協會引領,彰顯行業自律
2018年9月26日,我縣民辦教育協會成立,一年多來,協會在推進全縣民辦學校學習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民辦教育政策法規,發揮政府和學校間的中介橋梁作用,規範民辦學校的辦學行為,團結全縣民辦學校及民辦教育工作者,維護民辦學校及教師和學生合法權益,保護公平競爭,推動我縣民辦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發展方麵起了重要作用。特別是在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方麵做了大量工作:主動對接相關職能部門、認真指導幫助培訓機構辦理申報資料;積極協助教體局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協調化解會員之間的矛盾,聽取解決會員合理訴求。
通過以上措施,我縣校外培訓機構變化很大:依規依法辦學的意識明顯增強,接受主管部門管理的認識明顯提高;積極改善辦學條件、落實整改要求,特別是在增加安全通道、配備安全設施設備方麵基本達標;規範辦學行為,做好公示和備案工作。
您在提案中所提到的那些存在諸多不安全、不穩定因素的農村培訓機構,都是因達不到嶽陽市民辦學校設置標準而未在我局注冊審批或登記備案的無證辦學機構,根據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嶽陽縣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嶽政府辦函〔2018〕76號)之規定,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要按屬地管理原則,全麵負責轄區內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具體工作,关键词2也會積極向上級部門反映,爭取由政府牽頭,盡快組織教育、工商、公安、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聯合對本縣無證辦學機構進行專項檢查。
校外培訓機構服務的對象是學生,衷心感謝您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關心和關注。
嶽陽縣教育體育局
2020年4月26日
承辦負責人:萬見純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潘先軍 0730-7626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