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第33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經研中心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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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教體字〔2020〕21號  C類  同意公開

 

對縣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第33號提案的

答   複

 

隋夢蘭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應允許教師自主征訂教輔資料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中小學教輔資料的征訂與使用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事關廣大學生的切身利益,事關人民群眾對教育工作的滿意度,事關教育改革發展的穩定大局。您作為一名教師,見證了省紀委、省教育廳精心部署的全省中小學違規征訂教輔材料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這次專項整治自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曆時一年半,通過宣傳發動、全麵整治、總結評估等工作步驟,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層層壓實責任,強化執紀問責,教輔材料征訂中的增加學生負擔、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和頑疾得到了徹底根治。目前,我縣中小學教輔材料征訂正如您提到的嚴格按省教育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發改委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湖南省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補充意見》,不折不扣執行。具體來說做到了“四個堅持”:一是堅持教輔材料選用“限年級、限學科、限範圍、限數量、限總額”原則;二是堅持學生自願征訂原則;三是堅持學校無償代購原則;四是堅持公開公示原則。

至於您提出的關於應允許教師自主征訂教輔材料建議,按照上述《補充意見》中相關規定,不能予以采納。其理由:一是“限範圍”規定,除普通高中畢業年級外,推薦學生選用的教輔材料僅限於《省推薦目錄》範圍,經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普通高中畢業年級可按“一科一輔”原則自行選用教輔材料;二是“規範流程”規定,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製定《教輔材料自願征訂單》內容,下發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及中小學校,學校充分聽取學生及家長選用或不選用意見後,為自願征訂的學生提供無償代購服務。因此,中小學教輔材料書目選定權在省、市兩級教育行政部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隻能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門製訂的《教輔材料自願征訂單》書目中少選或不選,中小學教輔材料征訂沒有賦予教師任何自主權。

感謝您對我縣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教育體育局

2020年6月16日

 

承辦負責人:盧小兵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陳亞波 0730-763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