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第35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經研中心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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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醫保函〔2020〕16號  C類  同意公開

 

對縣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第35號提案的

答  複

陳會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降低門檻費,提高報銷比例以及開通門診報銷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關於降低門檻費和提升報銷比例的建議。我縣2020年度執行的住院起付線(門檻費),住院支付比例(報銷比例)是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依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發〔2016〕29號)文件研究製定的,《嶽陽縣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保障待遇政策》(嶽縣政辦函〔2019〕76號)於2019年11月1日印發,此文件對我縣醫保待遇進行了明確,執行時間1年。2020年10月1日起,嶽陽地區將全麵實施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全市將會一盤棋,市醫保局於3月20日召開各縣市區醫保會議明確要求:各縣市區醫保局在市級統籌前不出台新的醫療保障政策。基於上述原因,我縣目前尚不能擅自出台政策降低門檻費和提升報銷比例。

二、關於將中醫藥特色治療項目納入醫保報銷目錄的建議。根據《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於進一步明確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權限有關事項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18]338號)、《嶽陽市醫療保障局 嶽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完善和擴大按病種收付費的通知》(嶽醫保發[2020]10號)文件精神,縣級醫療保障局沒有製定政策權限,因此,目前,我局尚無權限將中醫藥特色治療項目納入醫保報銷目錄。

三、關於在縣域中醫院實施中醫治療門診報銷製度的建議。嶽陽市醫療保障局、嶽陽市財政局、嶽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嶽醫保發[2019]23號)文件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項明確:確定協議醫療機構範圍。普通門診統籌和特殊病種門診主要依托協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來組織實施,部分特殊病種問診因診療需要可以依托縣級醫療衛生機構來組織實施。協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包括符合醫保準入條件的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高校醫務室等。因此,縣中醫院不在文件中門診政策協議醫療衛生機構之列。

今年初,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深化醫療保障製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我國醫療保障製度將會越來越健全,醫療待遇清單會越來越多,您的建議將會逐步解決。

感謝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醫療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

承辦負責人: 吳京向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李淩誌(7669310) 黃晶(7669007) 魏永光(7669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