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農字〔2022〕21號A類 同意公開
陳紫帆委員:
你提出的《關於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發放的有關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涉農補貼政策是國家強農惠民政策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提高我縣各項涉農補貼(棉花價格補貼、地力保護補貼、稻穀價格補貼、集中育秧補貼等)指向性、精準性和實效性,縣政府相關文件作了明確規定:
一、嚴格界定補貼對象
要按照《財政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通知》(財辦農﹝2021﹞11號)及其他各項涉農補貼文件的規定,嚴格界定各項涉農補貼的補貼對象,嚴禁超範圍補貼。
二、精準把握補貼依據和標準
要精準核實補貼對象的農作物實際種植麵積、雙季稻播種麵積、集中育秧麵積等基礎數據,作為各項涉農補貼發放依據。嚴格按相關文件規定核定補貼標準,堅決杜絕虛報冒領和超標準發
放補貼。
三、嚴格規範補貼申報流程
1.農戶申報。由村民委員會組織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據實申報,經補貼對象簽字認可,村(社區)核實、匯總實際麵積,由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和蓋章後上報鄉鎮(辦事處);村委會對農戶申報提供的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基礎數據的準確性等負責。
2.鄉鎮核實。由鄉鎮(辦事處)組織鄉財政所和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對村組上報的各項涉農補貼資料進行審核,其中補貼對象姓名、身份證號、三農賬戶等信息由鄉鎮財政所負責審核;補貼對象實際種植麵積、承包村組集體非承包地麵積、不享受補貼扣除麵積等信息由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審核。核實的補貼麵積與農戶申報的補貼麵積不一致時,要督促村(社區)及時修訂數據;補貼農戶基礎信息發生變化的,鄉鎮(辦事處)要及時做出調整和變更。鄉鎮對補貼對象、種植麵積、補貼金額等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3.分級公示。公示工作由鄉鎮(辦事處)負責,分鄉、村、組三級公示。根據村委會提交補貼申報資料,加蓋鄉鎮(辦事處)公章,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必須重新核實。
4.上報資料。經公示無異議後的補貼到戶申報資料,加蓋村委會騎縫章,上報鄉鎮(辦事處),鄉鎮(辦事處)匯總,填寫匯總表,匯總表由鄉鎮長、鄉鎮分管負責人、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財政所負責人、分別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三章四名);並出具本鄉鎮(辦事處)《公示結果報告》加蓋公章,鄉鎮長簽名;按匯總表、公示結果報告、公示照片、分戶明細表的順序裝訂成冊後,加蓋騎縫章上報縣農業農村局;同步上報電子版,所有上報資料,鄉鎮(辦事處)須備份建檔保存。
5.流程審核。縣農業農村局審核各鄉鎮上報的申報流程是否規範,申報資料是否嚴謹完備,並匯總補貼麵積和金額;會同縣財政局上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審定,作為發放補貼資金的依據。
6.資金發放。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審定同意後,由鄉鎮(辦事處)財政所嚴格按照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複核、審定的分戶補貼數據準確、及時上傳全國惠農補貼網絡信息係統,由縣財政局按相關程序將補貼資金發放至農戶,發放完成後,及時將發放明細反饋至縣農業農村局備查。
四、工作要求
1.強化對關鍵環節的監管。進一步壓實鄉鎮、村審核基礎數據的主體責任,摸清應享受補貼農戶的補貼基礎信息,強化對補貼關鍵環節的監管,真正做到“應補盡補”和“據實補貼”。一是嚴格落實補貼分級公示7天製度,設立舉報電話,暢通舉報渠道,防止公示“走過場”,將補貼工作置於陽光之下;二是建立異常補貼麵積審查機製,對補貼麵積超過一定標準、又沒有提供補貼依據的補貼對象,不予錄入和發放補貼;三是清理補貼對象,重點清理年齡異常偏大、異常偏小和一戶多卡的補貼對象。
2.強化補貼工作成效“回頭看”。各鄉鎮(辦事處)要成立聯合工作專班,及時開展涉農補貼工作成效“回頭看”。堅決杜絕冒領、套取、一戶多卡、優親厚友等現象;對不符合補貼條件的補貼麵積和補貼對象,要全部清退出補貼範圍。
各鄉鎮(辦事處)應按上述要求,切實擔負起涉農補貼政策落地到戶“最後一公裏”的關鍵主體責任。縣農業農村局將會同縣財政局、縣紀監委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督導,加強對補貼麵積申報、審核和公示、補貼資金發放、資料歸檔等政策落實日常工作的監管,對補貼政策落實過程中存在的騙取、貪汙、擠占、挪用或違規發放等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感謝您對我縣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發放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農業農村局
2022年7月8日
承辦負責人:許嶽文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謝新良 0730-762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