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交字〔2022〕7號B類 同意公開
曾麗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規範道路交通標識牌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關於道路交通標識存在錯別字、錯地名、設置隨意與商業廣告混淆一體的問題
經現場勘查,您反映的情況屬實。下一步我局將逐步理順公路管理體製,嚴把公路建設驗收審核關,對不符合要求的交通標識當場進行整改;再次是加強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加大公路執法巡查頻率,對非法增設的交通標識進行甑別拆除,對手續合法的錯誤性、誤導性交通標識,及時督促相關單位立行立改。
二、我縣正在開展路域環境清理整治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在公路用地範圍內設置公路標誌以外的其他標誌”。
目前,我縣已出台《2022年嶽陽縣公路路域環境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嶽縣政辦函〔2022〕32號),並成立了由縣政府牽頭,交通運輸部門主導,各職能單位和鄉鎮為成員的路域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3月份以來,聯合執法組已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了多次路域環境整治專項行動。
經初步排查,全縣公路用地範圍內(不含107國道)共有351塊違規設立的非公路標誌,下一步將依法規範和拆除,同時對新增的標識標牌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批,嚴把質量和數量關,以進一步提升我縣整體文明程度和對外形象建設。
感謝你們對我縣交通運輸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交通運輸局
2022年5月 20日
承辦負責人:江澤紅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賀祖民 1527407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