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第71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3-07-17
瀏覽量:1 | | | |

  嶽縣發改字〔2023〕3號 A1類 同意公開

  



周立飛、黃飛龍等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於加強我縣新能源車充電樁建設的提案》和《關於加快我縣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的建議》提案已收悉。現答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決策部署,促進電動汽車推廣使用,加快我縣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促進電動汽車產業發展,方便群眾生活,更好惠及民生,近幾年我縣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多措並舉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快速發展,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樁服務保障能力。截止到2022年底,嶽陽縣全社會電動汽車充電樁共計93個,其中直流快充樁61個(充電樁槍數共122把),交流慢充樁32個,充電設施功率7544千瓦。

  下步,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將大力推動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力度,全力按照“規劃引領、科學布局、適度超前、有序建設”的原則,建成“車樁相隨、開放通用、標準統一、智能高效”的充電設施體係。一是加大規劃引領和用地支持。2023年經縣政府常務會審議同意,我縣編製印發了《嶽陽縣“十四五”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規劃》,並在縣政府門戶網發布。“十四五”期間,嶽陽縣預計新增電動汽車3415輛,至2025年達到4740輛,至2025年布局充電樁3371樁(槍數3937把),其中公用樁350個(槍數700把)。強化用地保障,將充電設施建設內容納入國土空間規劃。需配建充電設施的新增用地項目,將配建要求納入土地供應規劃條件。需新征用地建設的充電設施項目,其用地規劃性質按照公共設施用地確定,按照加油加氣站用地供應模式,優先安排土地供應。二是簡化建設審批手續。居住區、單位停車場(位)和個人停車庫(位)安裝充電設施的,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手續。公共停車場同步建設充電設施,無需單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手續。新建單獨占地的集中式充電站,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應予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手續。三是推進配套電網工程建設。電網企業做好相關電力設施改造和建設工作,負責從產權分界點至公共電網的配套電網工程建設和運行維護,不收取接網費用。四是降低用電成本。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目錄電價。向電網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中的兩部製電價,2025年底前暫免收基本電費。鼓勵具備一定規模的充電設施運營商,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和電力需求響應。五是加強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個人)履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屬於電網公司資產的直流快充樁,視為配網設備延伸,納入電力行業安全監管;屬於用戶資產的直流快充樁,視為用戶自有設備,相關部門按行業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交流慢充樁視作一般性用電電器,業主可通過購買商業保險規避安全風險。六是加快推進充電標準化。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單位須按照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進行建設、檢測和驗收,確保充電基礎設施符合技術要求和建設運營安全。領取財政補貼的充電基礎設施接入平台,接受政府監管。七是加強充電車位管理。對燃油車占用充電車位、故意損壞充電基礎設施的行為,支持和引導具備資質的充電設施運營企業在設有充電樁的車位加裝統一標準的電動汽車識別鎖和智能監控視頻,提升充電基礎設施利用效率。

  感謝你們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9日

 

  承辦負責人:薑曙光

  聯係電話:7667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