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衛健字〔2024〕12號C2類 同意公開
劉剛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解決基層醫療機構退休人員績效待遇保障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是根據財政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製度》的通知(財社〔2010〕307號),政府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超支不補、結餘按規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目前,縣財政每年對鄉鎮衛生院保障情況如下:
1.全額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編製內人員的基礎性績效、年終績效考核獎、職業年金、鄉鎮補貼、退休人員一次性補貼等,並按照核定的編製人數定額補助人員經費。
2.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人才培訓、設備購置等所需支出,由縣財政根據政府衛生投入政策、相關人才培養規劃合理安排補助資金。
3.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由政府按照服務成本核定補助。
二是根據嶽陽縣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相關文件規定,全縣鄉鎮衛生院均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但單位原管理方式不變(包括經費渠道不變),仍屬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實行人員經費定額補助機製。目前,縣財政按60%比例差額保障事業差額編製退休人員績效待遇,後階段我局將繼續向縣財政爭取全額保障。
感謝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衛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2日
承辦負責人:吳立山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彭傑鋒 0730-7631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