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政協十四屆三次會議第16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嶽陽縣自然資源局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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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嶽縣自然資字〔2024〕1號 A1類 同意公開

  


張斌等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於解決鄉村振興工作中用地保障問題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鄉村產業用地政策體係不斷完善

  近年來,國務院、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高度重視鄉村振興工作用地保障問題,不斷完善用地支持政策,推動解決鄉村振興發展過程中的用地難題。一是 2021年01月,自然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關於保障和規範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的通知》,文件明確優先發展農業農村、全麵推進鄉村振興,順應農村產業發展規律,保障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合理用地需求,為農村產業發展壯大留出用地空間。2021年9月,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製定了《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保障實施細則》,切實保障鄉村振興用地供給。二是根據國土“三調”及變更調查統計,嶽陽縣鄉村地區存在2419公頃的其他用地,該部分用地已在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進行統籌分配,各鄉鎮可以使用該部分建設用地指標保障鄉村振興用地需求。三是在本輪鎮村一級的國土空間規劃中,均有考慮地方產業發展需求,並預留不超過5%的建設用地機動指標,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農村公共公益設施、農村鄉村文旅設施及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等鄉村振興用地需求。

  二、村莊規劃編製工作有序推進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1年7月正式發布《關於加強村莊規劃工作服務全麵推進鄉村振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1〕29號)。該文件明確要求,遵循“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台”的原則,全麵整合鄉村空間保護開發利用相關的各類規劃,確保村域全部國土空間得到全麵覆蓋。同時,倡導以一個或多個行政村為單位,精心編製“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以滿足鄉村振興的全方位需求。根據上級部門的工作部署,嶽陽縣已全麵啟動全縣範圍內161個村莊的規劃項目,計劃於2024年年底前完成全縣村莊規劃編製工作。截至目前,榮家灣鎮、筻口鎮、新開鎮等鄉鎮內多個村莊的規劃審批工作已取得顯著進展。

  自村莊規劃編製工作啟動以來,嶽陽縣政府多措並舉,確保規劃編製工作的有序推進。通過科學規劃引導,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美麗村莊,實現村莊布局有藍圖、耕地保護有實效、村民建房有保障、產業發展有空間、建設項目有安排、鄉村環境有整治、村莊風貌有管控、人居環境有提升。

  三、優化用地審批和規劃許可流程

  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製定《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保障實施細則》,一是明確探索實施“約束指標+分區準入”的管製方式。村莊建設邊界外、使用建設用地機動規模指標的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在建設活動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的前提下,可以項目區為特殊管控單元,編製特殊單元詳細規劃,實行“約束指標+分區準入”管理。大力滿足以特殊單元詳細規劃為基本依據的“點狀供地”用地需求。二是在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劃定的集中建設區邊界範圍內進行建設的項目,采取“詳細規劃+規劃許可”管理。實行備案管理的企業投資項目,用地範圍和用地性質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的,在有關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後,建設單位可不辦理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直接向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組織農用地轉用報批後,辦理規劃許可。三是對於使用存量集體建設用地,通過整理、修繕原有建構築物,用於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的,在符合村莊規劃關於建築風貌管控要求、不增加建築麵積、不改變房屋主體結構前提下,免於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四是對於不壓占耕地的樹屋、竹屋等簡易可拆卸設施,或者利用天然洞穴等地下空間建設的旅遊設施,不需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手續的,在不破壞農業生產條件和不影響規劃實施的前提下,可以免於辦理用地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手續。五是除依法應當以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公開出讓的士地外,集體建設用地批準和規劃許可手續可合並辦理,核發規劃許可證書,並依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集體建設用地批準和規劃許可手續合並辦理的程序,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製定,報縣級人民政府同意後實施。

  感謝你們對我縣自然資源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6月26日

  承辦負責人:楊波

  聯係電話:張棉   0730-7652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