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政協十四屆四次會議第124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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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嶽縣城管字〔2025〕10號 A1類  同意公開

  


劉鳳林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彩燈循環再利用,亮化秉承節儉風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我局對全城進行節日氣氛營造一直秉承經濟節約再利用的原則,但因燈籠材質的特殊性,無法重複利用;加之各重要路段及路口的大型燈箱因每年生肖不同圖案也不一樣,導致不能重複使用,但能再次利用的掛件我局都在使用。

  感謝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5年7月15日

  承辦負責人:馬丹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榮少華,0730-7636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