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嶽陽市政協九屆三次會議第134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縣經研中心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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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嶽縣政字〔2024〕12號 A1類 同意公開
  嶽陽縣人民政府
  對嶽陽市政協九屆三次會議
  第134號提案的答複
九三學社嶽陽市委:
  你們提出的《關於進一步鞏固拓展長江“十年禁漁”成果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長江“十年禁漁”工作開展以來,我縣做了以下工作:
  一、豐富監管方式。一是組建“人防”工作隊伍。我縣已組建約160人的巡查值守隊伍,分東西兩線進行24小時巡查值守。其中,在東線,由涉湖鄉鎮負責屬地岸線值守;在西線,設立12個臨水值守點,由各臨水值守點負責3公裏岸線值守。縣漁政執法部門負責湖麵巡查,每日出航巡查3次以上。其中,夜間巡查不少於1次。二是實行“技防”全覆蓋。我縣搭建了智慧漁政監控信息平台。該平台整合了交通、砂管、林業部門的電子監控係統信息資源,實現了水域、岸線電子監控全覆蓋。後段,我縣擬在重點水域、重要地段和入湖卡口探索設置電子圍欄,以更精準掌握人員、船舶出入信息。三是因地製宜采取“物防”措施。我縣在太平咀至麻塘湘糧湖洲灘、嶽沅界小山塘至簡易閘洲灘挖設隔離溝,增加無關人員利用陸地交通工具進入東洞庭湖水域的難度。
  二、加強執法聯動。一是由縣公安部門牽頭,縣漁政、市場、交通等部門參加,組建了執法專班,聯合開展違規垂釣、非法捕撈、打非斷鏈、“三無”船舶清理整治等專項整治行動。二是由縣交通部門牽頭,縣公安、縣漁政、縣財政部門及屬地鄉鎮參加,成立了“三無船舶”聯合認定工作組,依法處置停靠在東洞庭湖水域的“三無船舶”。
  三、細化考核指標。我縣已按照省、市禁捕退捕工作要求,把禁捕工作納入綜合績效考核和河湖長製、鄉村振興單項考核範疇。目前,我縣漁政部門正在研究擬訂《嶽陽縣禁捕退捕真抓實幹督查激勵措施工作實施方案》,力求進一步細化、量化工作目標任務。
  四、加強宣傳引導。一是豐富宣傳形式。我縣采用線上與線下、水上與岸上相互結合的宣傳方式,通過召開屋場會、製作宣傳冊、利用“村村響”廣播、利用微信朋友圈等多種形式宣傳禁捕退捕工作。3月21日,啟用了“嶽陽縣漁政”微信公眾號,及時宣傳漁政執法工作動態、公布典型案例、推廣先進事跡。截至目前,我縣發放禁捕退捕政策宣傳手冊、禁捕告知書6000餘份,通過“嶽陽縣漁政”微信公眾號發布宣傳報道28次,組織全縣公職人員深入開展東洞庭湖生態環境保護教育並簽訂《公職人員自覺不參與非法捕撈、違規垂釣承諾書》近2萬人次。二是注重宣傳質量。我縣始終嚴把稿件質量關,推出了一係列有溫度、有特色、有深度、有質量的禁捕退捕工作宣傳報道。截至目前,我縣禁捕退捕工作被中央媒體報道1次、省級媒體報道15次、市縣級媒體報道16次。
  關於設置可釣區一事,我縣曾於2021年通過公示牌公示的形式,在中洲大堤外水域探索性設置了一處長約7.1km的可釣區域。2022年1月1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促進和保障長江流域禁捕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公布施行。《決定》第四條規定:水生生物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禁止垂釣。2022年2月1日,《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公布施行。《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禁止在長江流域以水生生物為主要保護對象的自然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核心區和水生生物主要棲息地垂釣。《決定》和《規定》在“禁釣”方麵的規定不完全一致。我縣已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這一情況。據悉,省人大常委會正著手修訂《決定》。新的《決定》公布後,我縣將依法依規落實“疏堵結合”措施。
  感謝你們對我縣東洞庭湖禁捕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
  承辦負責人:毛紅波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陳石文  0730-76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