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東辦字〔2021〕3號A類 同意公開
彭立、楊珩、餘濤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加強東洞庭湖規範垂釣管理工作的建議》已收悉。現答複如下:
長江流域“十年禁漁”以來,我辦堅持把規範東洞庭湖垂釣行為,作為落實“守護好一江碧水”首倡地政治責任的重要舉措,建立和落實長效管理機製,牽頭規範垂釣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一、全麵加強監管。牽頭組織規範垂釣管理整治行動,強化部門鄉鎮整體聯動,堅持日夜巡查執法,取得明顯的工作成效。今年以來,排查調離上岸“三無”船舶14艘;查獲或沒收自用船、皮劃艇、塑料船等違規接送工具16條;收繳釣杆3200餘根、釣具90餘套;驅離垂釣人員21000餘人次;辦理涉漁案件39起。
二、落實長效管理。2021年將規範東洞庭湖垂釣整治工作為納入了縣2021年度綜合績效考評。今年我辦又將此項工作作為2022年縣綜合績效評估指標東洞庭湖生態治理工作的內容進行了申報。今年6月1日縣委肖湘暉書記巡查東洞庭湖時,強調東洞庭湖的生態環境治理要突出屬地管理和係統治理,為关键词2抓好垂釣整治進一步明確了方向。我辦按照會議要求,加強了部門鄉鎮聯動,加強了日常巡查督導,發現問題及時督促相關部門和涉湖鄉鎮抓好落實。
三、爭取納入預算。為了確保東洞庭生態治理工作長效開展,我辦積極爭取將東洞庭湖生態治理工作納入縣財政預算,向財政部門出具了將該項工作納入財政預算的書麵報告,我辦主要領導也就此項工作多次向縣政府領導進行了專題匯報。
今後,我辦將不斷強化舉措,一以貫之持續推進東洞庭湖垂釣行為整治,切實保護東洞庭湖水域生態環境,為推進東洞庭湖生態文明建設作出关键词2應有的貢獻。
感謝您對東洞庭湖工作的關係和支持。
嶽陽縣東洞庭湖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6月13日
承辦負責人:張亮輝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吳昊 1587300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