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聯合執法 取締“船上吃魚”
來源:嶽陽縣政府網   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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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聯合執法    取締“船上吃魚”

——八仙橋水上餐飲專項整治案

 

【基本情況】  2013-7-20,周先生向12345公眾服務熱線來電反映:嶽陽縣八仙大橋下麵一艘船上開餐館,打的招牌是“船上吃魚”,每天下午吃晚飯時間段營業,這個現象最近開始的,我認為這是違法行為,請相關部門核實處理。

【處理過程】  縣政府熱線辦受理工單後,立即協調縣環保局、縣藥品監督局、縣工商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到現場進行調查。經查實,在八仙橋水域從事水上餐飲的船隻有二艘,都係漁船改裝,未辦理相關證照,且船上設施簡陋,衛生狀況堪憂,存在諸多安全隱患。縣熱線辦將調查情況向分管副縣長匯報,縣政府領導批示由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牽頭處理。7-30,縣政府辦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了專題部署。會後,各相關職能部門對船主下達了執法文書,並對經營業主進行法製宣傳教育,動員船主自動放棄水上餐飲經營活動。在勸說無效的情況下,8-12,縣政府辦組織環保、工商、海事、漁政、藥監、水務、林業、公安、城管、血防等部門和城關鎮政府共計百餘人,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對八仙橋處從事非法經營的水上餐飲船舶進行強製取締。

 

  (圖:多部門對“船上吃魚”餐館進行現場執法)

【反思啟示】  水上餐飲破壞景觀,汙染河流,存在安全隱患,涉及多個部門監管,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對於此類權屬交叉,單個部門執法難以處理到位的群眾訴求,要加強協調和督辦,及時掌握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辦理,組織聯合執法,確保問題得到有效處理。

 

 

(縣政府熱線辦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