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非法行醫 維護病人權益
來源:嶽陽縣政府網   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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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非法行醫    維護病人權益

——榮家灣鎮李某非法行醫取締案

 

【基本情況】  2016-6-6,胡先生向12345熱線舉報:我的妻子因為得了胃病,聽說嶽陽縣城關鎮致富街清華源大酒店旁下坡處李醫師有祖傳的藥治療胃病很有效,於6-初到他家去進行治療後,購買了2000多元熬好的中藥,服用後出現不適症狀,轉到縣級醫院住院。懷疑該醫生是無證行醫,要求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處理過程】  縣衛計局受理熱線工單後,立即指派執法人員根據舉報情況進行調查處理。經查舉報人反映的榮家灣鎮文勝居委會八組居民李某華,現-58歲,現場調查發現李某華在未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本人無《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的情況下,在同心居委會開展診療活動,為患者進行中醫治療。根據現場情況,執法人員製作了現場筆錄和衛生監督意見書,對其進行了詢問,並製作了詢問筆錄,對現場情況進行了拍照。根據調查情況,李某華的行為屬於非法行醫行為,執法人員非法行醫場所進行取締,並要求李某華退還了胡先生兩千元的診療費用。

【反思啟示】  對於有些病急亂投醫的群眾,关键词2必須在平時加大宣傳力度,普及相關就醫知識,有病必須去正規的醫療機構就診。並且要加大非法行醫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讓廣大群眾了解什麽是非法行醫,積極舉報,讓非法行醫者無處藏身。

 

 

(縣衛計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