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出租車輛運營 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來源:原創   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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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出租車輛運營 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縣城出租汽車違規運營整治案

 

    2017年6月13日,冷先生向12345熱線投訴:今天中午我在嶽陽縣榮家灣鎮萬福來酒店對麵乘坐一輛湘F 42XX的出租車至嶽陽市八字門邦天大酒店下車,上車前說是20元,下車時要求收取60元,沒有票據;手機遺失在車上,後撥打過去是被司機拾到,要我給500-600元才肯歸還,經協商給了200元,現來電投訴。

    縣交通運輸局受理工單後,立即責令縣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所進行核實處理。經核查,湘F42XX出租車當班駕駛員違規事實成立。縣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所依據《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對駕駛員進行批評教育,罰款200元,並對其提出警告,如再出現類似行為,將暫扣運營車輛及運營證件,責令停運。針對社會反映突出的出租車司機違規運營等問題,交通運輸局組織客運執法人員,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嚴厲查處違規運營行為。並組織出租車從業人員進行繼續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提升駕駛員文明素質和優質服務意識,全麵提升行業服務能力與水平。

 

 

(縣交通運輸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