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公車管理 查處違規行為
——環衛灑水車公車私用案
【基本情況】 2015-10-21,某先生致電12345熱線舉報:有一輛車牌號為湘F49282的抗旱車輛在嶽陽縣城關鎮建築公司的私人菜地裏澆水,來電希望相關部門核實處理。
【處理過程】 縣監察局接工單後立即派工作人員前往調查。經查:湘F49282為縣環衛所灑水車(該車原為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抗旱車輛,2012-調劑給縣環衛所作灑水車使用,車體上的“防汛抗旱”字樣一直沒有抹除)。司機為臨聘人員,臨聘司機利用公車到私人菜地澆水的事實確實存在。對此情況,縣環衛所召開支部會議,決定將當事司機作辭退處理,並組織司機隊伍加強法紀法規學習教育,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當事人滿意。
【反思啟示】 公車姓“公”,必須加強管理,杜絕公車私用。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後,“三公”消費行為益成為紀檢監察部門和群眾監督的重點,12345熱線也成為群眾監督政府部門依法履職的重要平台。對群眾通過熱線提供的舉報線索,必須受理一起,嚴肅查處一起,杜絕違規行為發生。
(縣監察局信訪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