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複 滿意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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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說明:
1、為進一步提高嶽陽縣政府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提高辦事效率,歡迎您通過縣長信箱對嶽陽縣政府的發展工作提出意見與建議;
2、您在提交信件的時候,請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信件類型;信箱填寫中標紅色*號的為必填項;您的信件提交後,关键词2將盡快轉給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處理和回複。
| 標題: | 退役軍人優撫金 |
| 來信人: | 陳鳳梅 |
| 來信時間: | 2018-11-13 14:09:38 |
| 內容: |
尊敬的縣領導:您好! 我是替我父親谘詢一下,我父親今年80歲,是一名軍人,1963年3月入伍,1969年4月退伍,想問一下現在農村的軍人優撫金每月多少? |
| 回複部門: | 縣民政局 |
| 回複時間: | 2018-11-19 15:51:50 |
| 回複內容: |
關於市長信箱“退役軍人優撫金” 信訪件的回複 陳鳳梅女士: 您通過市長信箱反映“退役軍人優撫金”,現將有關情況回複如下: 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的通知》規定: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製後至《退役義務兵安置條例》(1987年12月12日國務院發布)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按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給10元老年生活補助。從2018年8月1日起,調整為每月35元。經核實,您父親陳華德服役6年,目前享受6年兵齡×35元=210/月的撫恤待遇。 特此回複。 嶽陽縣民政局 2018年11月19日 關於市長信箱“退役軍人優撫金” 信訪件的回複 陳鳳梅女士: 您通過市長信箱反映“退役軍人優撫金”,現將有關情況回複如下: 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的通知》規定: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製後至《退役義務兵安置條例》(1987年12月12日國務院發布)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按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給10元老年生活補助。從2018年8月1日起,調整為每月35元。經核實,您父親陳華德服役6年,目前享受6年兵齡×35元=210/月的撫恤待遇。 特此回複。 嶽陽縣民政局 2018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