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複 滿意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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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說明:
1、為進一步提高嶽陽縣政府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提高辦事效率,歡迎您通過縣長信箱對嶽陽縣政府的發展工作提出意見與建議;
2、您在提交信件的時候,請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信件類型;信箱填寫中標紅色*號的為必填項;您的信件提交後,关键词2將盡快轉給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處理和回複。
| 標題: | 嶽陽縣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認定的一封信 |
| 來信人: | 李瑩直 |
| 來信時間: | 2020-05-18 14:18:51 |
| 內容: |
曾縣長: 您好! 感恩您在百忙之中,閱讀這封信,我是嶽陽縣榮家灣鎮城南社區第一組,戶口是1993年,當時家裏買房子時上的,一晃已是本村成員27年了,但我還不知道,我是不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為此事我查找了嶽陽縣政府公開所有的文件,沒有找到有關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認定的文件和法規,還請領導能盡快擬定相關的指導意見,讓关键词2有法可依,有據可論,感恩! 祝工作順利,身體健康! 此致! 敬禮! 李瑩直 2020年5月18日 |
| 回複部門: | 榮家灣街道辦事處 |
| 回複時間: | 2020-05-19 15:31:00 |
| 回複內容: | 來信人: 您的來信已知悉。目前根據相關政策,就您谘詢的問題回複如下: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與農業人口、農村居民、村民不是相同的概念。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是戶籍和居住在行政村內,且生存保障、就業渠道依賴於集體土地的公民,它是一個法律概念。村民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是包含關係,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是村民的一部分,村民不一定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一定是村民。村民的權利義務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權利義務是不同的。村民在該村居住、生活,享受選舉、議事、社會救濟、社會保障、文化、教育等權利,同時承擔村內生活設施、公益、文化教育設施建設等義務。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應享有和承擔村民的權利義務外,還享有對集體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參加集體生產、參與集體收益分配、土地征用補償等權利,並承擔農田水利設施建設以及村級範圍內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等義務。村民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概念不同,權利義務也不同。 綜上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定義,您不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建議您更多的相關情況,可先向您所在的社區提出申請,社區會有專人答複您。 榮家灣鎮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