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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標題: 請求強拆嶽陽縣富安東方雅苑違規建築
來信人: 肖奕珍
來信時間: 2012-02-27 13:29:08
內容: 关键词2是嶽陽縣富安花園第七棟的業主,在富安花園及東方雅苑建築的規劃中,富安花園內第七棟的前麵因棟距過小,擬規劃建一棟三層樓房。現東方雅苑的開發商為謀取個人利益,無視規劃和相關政策法規,擅自將原規劃擬建的三層樓房建成了五層樓高,建築期間,富安花園的物業管理在業主的反對下,已多次和東方雅苑的開發商進行銜接,同時要求城市規劃行政部門進行維權執法。縣規劃部門也認定了該建築在多個地方違反相關規定。但讓人想不到的是,在如此情況之下,這棟五層樓仍然順順利利地建起來了,現已封頂。並且開始粉刷外牆。這棟違犯規劃的五層樓嚴重侵害了关键词2第七棟業主的通風權和采光權,讓关键词2業主感受到“政府無人管、開發奸商橫行、采光通風不再”的暗無天日。 七棟的業主聯名要求違規建築必須拆除,不能因開發商有權或有勢就能侵犯居民的居住權,房屋通風、采光和日照。

受理回複

回複部門: 嶽陽縣人民政府
回複時間: 2012-03-09 09:15:00
回複內容:

關於富安置業有限公司違規建房的

情況匯報

    一、富安置業有限公司的富安花園基本情況:

     富安花園位於縣城東方路北側,原人民武裝部院內,富安置業有限公司企業法人代表程勇,土地來源屬競拍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富安花園工程共分兩期。

    二、富安花園違規建房的基本情況:

     2009年富安花園二期規劃審批內容中,富安花園第7棟南側為三層的綜合樓,2011年9月底該工程開工建設,項目負責人是程平(富安置業法人程勇的哥哥)。2011年12月29日我局執法人員巡查發現該工程有違規跡象後,於當日向當事人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建設通知書》當事人接到以上通知後,在停止施工一段時期後,又斷斷續續施工,並利用春節假期將房屋主體搶建完工。目前該工程主體已完工,內外牆粉刷已被我局強製停工,並安排專人負責盯守。

三、處理意見:

     1、該工程停止施工。

     2、我局已經成立專案小組立案查處該違法建設,目前正在法定程序處理中。

                                   嶽陽縣規劃局

                                 二0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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