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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標題: 嶽榮公路麻塘收費站違法建站收費何時取締
來信人: 劉源
來信時間: 2011-05-13 23:21:37
內容: 嶽榮公路是連接嶽陽市與嶽陽縣城關鎮容家灣的主幹線,全長約22公裏。該公路實行雙向收費,嚴重阻礙了嶽陽縣縣域經濟發展。   首先,麻塘收費站的設置,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根據該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建設收費公路,一級公路必須達到連續裏程50公裏以上,而嶽榮公路連25公裏都不到。為了得到上級批準,申請收費采用了欺詐的辦法,將榮新公路(容家灣-新牆,全長約12公裏)一並計入公路裏程。但是嶽陽地區的民眾都知道,從嶽陽去新牆,完全可以走107國道(免費),而不是繞道容家灣,而且榮新公路是上京珠高速的連接線,是高速公路的配套設施,而不是嶽榮公路的延伸。即使按照混淆概念的算法,嶽榮公路加上榮新公路,也不到50公裏。可以說,麻塘收費站從根本上就是一個非法收費站,是欺瞞上級部門的結果。   嶽陽縣現屆領導班子,應該說是近些年來工作力度最大,工作最富有成效的一屆班子。但是,對於全縣人民痛心疾首影響全縣經濟發展的“攔路虎”,卻拿不出任何魄力來解決。是不知嗎?人大會已提過多次議案,而且領導們也經常往來於這條路上。領導們的車是不收費的,特權部門和單位也是不收費的,那麽,底層百姓的疾苦,就沒有人關心了麽?   如果作為嶽陽縣最牛縣委書記的彭國甫都不能解決這一問題,那麽不知道這個非法收費站的問題還會遺留到什麽時候,這個問題不解決,書記和領導班子談不上有魄力發展嶽陽縣縣域經濟!彭國甫不能解決的問題懇請上級黃市長解決!

受理回複

回複部門: 嶽陽縣人民政府
回複時間: 2011-05-20 10:00:00
回複內容:

關於市長信箱轉發市民來信

《嶽榮公路麻塘收費站違法建站收費何時取締》的回複

劉源同誌:

你的《嶽榮公路麻塘收費站違法建站收費何時取締》來信已收悉。對你信中列舉的情況,关键词2回複如下:

關於嶽榮新公路麻塘收費站的設置合法性問題。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嶽陽嶽榮新公路設立機動車輛通行費收費站的批複》(湘政辦函【2005】84號文)設立。文件具體內容可以從省人民政府網站查詢。根據湘政發【1996】33號《湖南省車輛通行費征收管理暫行規定》第二條第二款“平原微丘區一級公路超過20公裏以上,可以設立收費站”的規定,嶽榮新一級公路符合設站收費條件,可以按程序呈報審批。根據2000年《關於嶽榮新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複》(湘計交【2000】534號)同意施行的,批複明確“同意起點在嶽陽市雲夢路南端南湖公寓門前,向南經南湖旅遊度假區、黃沙灣、麻塘鎮、榮家灣,向東至新牆鎮十六公裏處接京珠高速公路,全長42.08公裏的線路走向方案;同意該公路采用國家頒布的平原微丘區一級公路標準建設。”嶽榮新公路建設呈報立項在2000年和收費站設置呈報在2003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湖南省高等級公路管理條例》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交通建設若幹政策的通知》精神,按照“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原則,关键词2報批設置收費站完全合法。

關於車輛收費公平性的問題。麻塘收費站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九條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七條以及《湖南省實施〈公路法〉辦法》第二十八條和《關於嶽榮新公路收費工作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嶽縣府閱【2005】50號)文件精神“班線車輛、麻塘鎮的車輛,縣委、縣政府發放了客商優待證的車輛按規定予以優惠”的相關規定嚴格實施收取車輛通行費。在政策規定範圍內关键词2基本上做到了“應征不漏、應免不征”,而且堅持每周五站務會集體調取監控資料和不定期亭查路查,如有發現私放人情車和其他違反收費紀律的行為,一律按照《麻塘收費站征收管理辦法》嚴肅處理。同時歡迎隨時撥打舉報電話0730-7832200。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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