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使公眾便捷、準確地獲取嶽陽縣委編辦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特製訂《嶽陽縣委編辦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取嶽陽縣委編辦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請閱讀本《指南》。本辦政府信息公開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說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嶽陽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s://www.sgf2.com)上查閱《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本辦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本辦編製的《嶽陽縣委編辦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嶽陽縣政府門戶網站上查閱該《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嶽陽縣政府門戶網站和《嶽陽政報》上公開。此外,還根據實際情況,采用新聞發布會、報紙、便民資料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三)公開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編排體係
本辦公開的政府信息分:機構信息、政策文件、規劃計劃、人事信息、資金管理、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年度報告等7大類信息體係進行編排。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辦公開《目錄》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辦申請獲取。本辦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況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本辦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嶽陽縣委編辦綜合室
辦公地址:嶽陽縣榮家灣鎮東方路縣委大院縣委編辦機關
辦公時間:夏季: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聯係電話:0730-7627899
郵政編碼:414100
傳真號碼:0730-762789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辦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在嶽陽縣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s://www.sgf2.com)上下載。申請人可通過聯係電話谘詢相關申請手續。
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所申請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辦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並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受理機構將代為填寫。
(2)書麵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後,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提供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嶽陽縣政府門戶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平台,按要求詳細填寫有關申請事項後,通過網上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辦不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谘詢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業務。
3.申請處理
(1)本辦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對不屬於本辦掌握的政府信息,本辦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機關的聯係方式。
所申請的信息如果屬於本辦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3)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4.處理期限
本辦收到申請後,能當場答複的當場答複。不能當場答複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複;如需延長答複期限的,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予以答複,並告知申請人。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辦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期限內。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辦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機關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四、收費標準
本機關免費提供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但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將按照有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